危險化學品企業(yè)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
4 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內(nèi)容
企業(yè)應結合自身安全風險及管控水平,按照化工過程安全 管理的要求,參照各專業(yè)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表(見附件),編制 符合自身實際的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表,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工作。
排查內(nèi)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:
(1)安全領導能力; (2)安全生產(chǎn)責任制; (3)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; (4)安全生產(chǎn)信息管理; (5)安全風險管理; (6)設計管理; (7)試生產(chǎn)管理; (8)裝置運行安全管理; (9)設備設施完好性; (10)作業(yè)許可管理; (11)承包商管理; (12)變更管理; (13)應急管理; (14)安全事故事件管理。
4.6 設計管理
4.6.1 建設項目選址合理性情況;與周圍敏感場所的外部安 全防護距離滿足性情況,包括在工廠選址、設備布局時,開展 定量安全風險評估情況。
4.6.2 開展正規(guī)設計或安全設計診斷情況;涉及“兩重點一重大”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資質符合性情況。
4.6.3 落實國家明令淘汰、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(chǎn)安全的工藝、設備要求情況。
4.6.4 總圖布局、豎向設計、重要設施的平面布置、朝向、安全距離等合規(guī)性情況。
4.6.5 涉及“兩重點一重大”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(tǒng)的配置情 況。
4.6.6 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符合性情況。
4.6.7 涉及精細化工的建設項目,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 項目建議書前,按規(guī)定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情況;國內(nèi)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藝,省級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組進行安全論證情況。
4.6.8 重大設計變更的管理情況。
4.8.5 工藝技術變更管理情況。
余略。。。。